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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第七期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的通知

2015-05-28 | 来源:省卫计委

粤卫函〔2015〕355号

各有关地市卫生计生局、残疾人联合会,省监狱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和康复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省残疾人联合会委托省精神卫生中心与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举办我省第七期年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和省监狱系统培养一批掌握精神障碍管理、防治和康复基本技能的专兼职精防医生。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省监狱系统以及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台山、恩平)、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所属县(市、区)精防机构中专兼职精防医生。
    (二)学员选送基本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
    2.热爱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3.培训后定向从事精神障碍管理、防治和康复工作;
    4.未参加过2011-2014年第1-6期广东省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
    (三)选送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全脱产集中培训,包括理论课程、临床实习、社区实习等。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和精神残疾康复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具体操作流程等。
    三、培训时间
    2015年4月20日-2015月7日20日,共3个月。报到时间:2013年4月19日全天。
    四、培训和报到地点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地址:汕头市泰山北路万吉片区(汕头市水果中心市场向北400米)。联系人:吴锐源,联系电话:18948021633。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合格发给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将人员培训情况纳入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和康复年度考核。鼓励接受培训转岗或加注精神卫生执业范围。
    (二)学员培训的住宿和伙食费用,由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残联设立专项培训经费承担。
    (三)请各市卫生计生局会同当地残联部门确定培训人员后,将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于4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省精神卫生中心。联系人:林勇强,联系电话:13825091956;电子邮箱:Lyqyx05@sina.com

    附件:
    1.广东省第七期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广东省第七期县(市、区)级精防医生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省卫生计生委       
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