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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2015-05-28 | 来源:省卫计委

2015年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加强省直政风行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有关要求,结合省直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问题为导向,坚持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群众直评、行评团深评、权威机构调查等方式方法,全面掌握并注重解决被评议单位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推动被评议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努力取得政风行风建设新成效,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直行评办)。
省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由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各被评议单位配合。省直行评办设在省直纪工委,负责行评的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借用,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
    (二)成立省直政风行风评议团(简称省直行评团)。
    省直行评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普通群众代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闻单位、行业组织和医疗卫生系统等人员组成,计划聘任40人,下设4个分团(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部属院校附属医院、省属院校附属医院、行业管理的医院)。
    三、评议单位
    (一)医疗机构37家
    1.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口腔医院、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省第二中医院、省泗安医院(东莞)、省结核病控制中心、省计划生育专科医院。
    2.部属院校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光华口腔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省属院校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4.行业管理的医院:广东江南医院、省第一荣军医院、广东三九脑科医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疗养院、民航广州医院、广东燕岭医院、广州新海医院、省工人医院、省电力一局医院、省水电医院。
    (二)手机短信测评单位33个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外办、省地方税务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旅游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省国家税务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主动配合开展评议,制订改进作风的措施并认真抓落实,推进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情况;
    (二)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
    (三)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效率的情况;
    (四)治理医药回扣、收受“红包”礼金情况;
    (五)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情况;
    (六)解决群众诉求,采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情况;
    (七)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情况。
    五、评议办法
    (一)内部自评。被评议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改进作风的要求,对照评议内容,在单位内部自行组织评议。被评议单位要深入动员部署,营造评议氛围;要建立问题导向的评议机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承诺,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将征求的意见建议和整改结果以及自评工作情况及时报省直行评办备案。
省卫生计生委除了要进行自评外,还要配合省直行评办做好37家医疗机构的评议工作。
    (二)暗访评议。省直工委(省直行评办)组织省直行评团深入37家医疗机构,深入就医群众等进行专题暗访,广泛收集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省直行评团要将暗访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省直行评办汇总后,由省直工委统一向被评议单位反馈,并抄送省纪委备案。省卫生计生委要督促37家医疗机构根据省直行评团反馈和自评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狠抓整改落实,切实立行立改。
    (三)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委托权威的政府或社会调查机构,对37家医疗机构作风状况进行专业调查评估,提出独立的意见建议,作为检验各单位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本单位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
    (四)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对具有行政审批权的33个单位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短信测评4月中旬启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手机短信测评实行动态监控、月度采集、季度分析汇总和通报。
    (五)责任追究和情况通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政风行风建设不重视、群众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纠正、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对行评团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适时通报。各被评议单位也要抓早抓小,强化执纪问责。
    六、结果评定和结果通报
    (一)37家医疗机构综合评议结果评定。综合评议结果采取量化测评(百分制)和等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省直行评团暗访评议占60%、独立机构调查评议占30%、自评占10%的比例,确定评议分数。等次测评根据量化测评结果评定,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对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对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独立机构调查评议结果。
    (二)手机短信测评结果评定。在测评数据统计时间内,根据汇总情况,计算测评分数。其中“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1.0,“基本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7,“不满意”票的得分系数为0。三项得分相加除以有效票总数再乘以100即为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的得分。其公式为:(满意票数×1.0+基本满意票数×0.7+不满意票数×0)/群众投票有效票总数×100。
    群众满意度手机短信测评结果每季度通报一次。行评工作结束后,通报手机短信年度测评结果。
    七、工作要求
    2015年省直行评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直行评办要组织好省直行评团的暗访工作,加强对评议工作的抽查和督办。省卫生计生委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职责,强化对37家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各被评议单位要健全党委(党组)负主责、分管行政领导分工负责、纪委(纪检组)监督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民主评议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评议工作,确保行评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严守工作纪律,坚持真评真改。坚持把发现和解决政风行风问题贯穿行评全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要求和依纪依规的评议纪律,确保评议的公信力。要着力加强省直行评办工作人员、省直行评团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行评工作纪律规定,公正、公开地组织开展行评、统计结果、通报情况,接受被评议单位的监督。各被评议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不得故意掩盖问题;不得组织干部职工或群众编造事实、影响测评结果。商请省纪委适时对被评议单位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实行问责及遵守行评纪律等情况进行抽查,履行再监督职责。
    (三)加强情况交流,强化宣传引导。各被评议单位要及时向省直行评办报告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并通过领导专访、情况专报、典型经验介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措施发布等方式,加强本单位行评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省直行评办要通过编印简报,在媒体开设专栏、专刊和采编采稿等方式,加强行评工作的情况交流和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